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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上海交通大学“国际会议专项资助基金”2009年度第二次申报的通知
发布时间 : 2011-04-21浏览次数:

各院(系)、部、处、直属单位:

        上海交通大学“国际会议专项资助基金”2009年度第二次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请有申报意向者按照《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会议专项资助基金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从211/985工程办公室网站(http://985.sjtu.edu.cn)下载并填写《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会议专项资助基金申请表》,准备好相关材料尽早向学校211/985工程办公室提出申请。

        上海交通大学“国际会议专项资助基金”的资助范围为我校各单位在中国境内主办或承办高层次、高水平的国际性学术会议所需费用。每年度办理两次,第一次受理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1日,第二次受理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,分别受理5月至10月间,11月至次年4月间举行的国际会议基金申请。

        本次受理的国际会议举行日期为2009年11月至2010年4月底,已经召开的会议不接受补报,本次申报工作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30日。

        联系人:闫 磊 联系电话:34206232、34206257

211/985工程办公室 2009年9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