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我校“双一流”学科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
各相关院系:
根据国务院《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》和教育部、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《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(暂行)》以及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编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的通知》,我校被认定为世界一流大学拟建设高校。按照通知要求,应当编制学校整体建设方案和各拟建设学科建设方案,现就学科建设方案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认真学习、领会国家“双一流”文件精神,深刻理解建设一流学科的重要意义,高度重视学科建设方案编制工作。在建设方案中全面落实国家文件有关任务和要求,创新学科组织模式,凝练学科发展方向,制定学科发展目标,突出学科建设重点,兼顾传统优势特色与新兴前沿的关系,以一流学科建设带动学校整体水平提升,为学校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。
二、做好组织保障
1、成立编制小组。根据学校建议的学科群名单,以学科群为单位组织成立学科方案编制小组,确定学科负责人、联系人,落实工作责任,高质量完成学科方案编制工作。
2、编制学科方案。建设方案应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,根据拟建设学科内涵凝炼学科名称,要兼顾前瞻性和可行性,制定相互衔接的近期、中期和远期目标,凝炼学科建设方向,制定提升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文化传承创新、师资队伍建设、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的具体举措及进度安排,提出科学合理的预期成效及考核指标。
3、组织专家论证。编制建设方案要充分依靠专家,各学科须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学科建设方案进行论证,形成专家论证意见。专家应不少于5人,其中半数以上应为校外专家。论证意见应当有专家签名。专家论证意见和学科建设方案一并报学校审核,由学校统一报送教育部。
三、具体安排
1、6月14日前,各学科将学科负责人、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学校;
2、6月23日前,各学科将学科建设方案,以及专家论证会的有关安排、专家名单等材料电子版上报学校;
3、6月24至25日,学校组织学科建设方案研讨会。各学科逐一汇报,会后根据专家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;
4、6月27至29日,各学科组织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论证,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;
5、6月30日前,各学科将学科建设方案、专家论证意见的文本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学校;
6、7月2日,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“双一流”建设方案进行整体论证,根据专家意见,通知学科修改完善。
四、保密工作
请各学科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》,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,将拟报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进行去密处理后再上报。
联 系 人:闫磊、刘闻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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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交通大学211/985工程办公室
2017年6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