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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我校“双一流”整体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 : 2017-06-12浏览次数:





关于做好我校“双一流”整体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

各相关职能部门:

根据国务院《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》和教育部、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《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(暂行)》以及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编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的通知》,我校被认定为世界一流大学拟建设高校。按照通知要求,应当编制学校整体建设方案和各拟建设学科建设方案,现就做好整体建设方案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作为首批跻身“211工程”和“985工程”的高校,经过一、二、三期的持续建设,我校综合实力显著增强,开始向着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稳步迈进。“十三五”时期是我校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关键五年,“双一流”建设对于学校未来发展影响深远、意义重大。方案应坚持中国特色、世界一流,以学科为基础,以人才培养为核心,以改革为动力,着眼长远,通盘考虑。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,周密安排,方案要目标明晰、重点突出、表述精炼,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任务。

二、方案主要内容

1.建设思路与目标。对应学校“十三五”规划和综合改革目标,完善学校整体方案的建设思路、建设目标。

2.建设内容与举措。抓住若干瓶颈问题,凝练建设重点,提出具体举措,明确进度安排。

3.预期成效及考核指标。根据学校总目标,提出对应的成效和具体考核指标。

三、主要任务和时间节点

“双一流”整体建设方案制定时间紧、任务重,2017年7月10日之前上报教育部。请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领导、组织精干力量、落实工作责任,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以下工作。

1初稿起草(2017年6月12日-19日)

2016年,由规划发展处(改革与发展研究室、211/985工程办公室)组成的秘书组即启动了方案制定工作,经过多轮讨论,目前已形成建设方案初稿。请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,在秘书组提供方案初稿的基础上补充和完善建设目标、建设内容、进度安排和预期成效。方案要求有针对性、重点突出、表述精炼,请各职能部门于6月19日前提交方案电子版。

2.修改完善(2017年6月20日-27日)

学校拟于6月23日召开建设方案交流研讨会,校领导、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,各职能部门逐一汇报,会后请根据会议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方案,请各职能部门于6月27日前提交方案电子版。

3.论证审定(2017年6月28日-7月10日)

学校拟于7月2日组织校内外专家对“双一流”建设方案进行整体论证,请于7月4日前根据专家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方案。方案报学校审定后于7月10日前定稿上报教育部。

四、组织方式

1.学校成立“双一流”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组,工作组由主管校领导、规划发展处(改革与发展研究室、211/985工程办公室)、人力资源处、教务处、研究生院、学指委、科研院、文科处、宣传部、党政办(地方合作办)、产研院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等部门组成。

2.规划发展处(改革与发展研究室、211/985工程办公室)成立秘书组,211/985工程办公室负责建设方案的统筹推进和具体协调,秘书组负责学校整体建设方案的起草、统稿,以及有关事宜的协调落实工作。

3.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负责人和联系人,根据任务分工,对整体建设方案(初稿)中相应部分的建设目标、建设内容、预期成效等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和确认。

五、保密工作

请各项目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》,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,将拟报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进行去密处理后再上报。

联系人:宋福进

电话:34206232,校内小号:66303

邮箱:fjsong@sjtu.edu.cn

地址: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803室。

上海交通大学211/985工程办公室

2017年6月12日